豫 坤下震上
卦配水火木,以為陽用事。《易》云:「利建侯行師。」又云:「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四時不忒。
(虎易注:此處脫漏「而」字,原句為「而四時不忒。」)
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」與坤為飛伏。
世立元士為地,易奉九四為正正。
建丁丑至壬午,
積算起壬午至辛巳,以六爻定吉凶,周而復始。
五星從位起熒惑,
亢宿從位降乙未土,
上木下見土,內順外動,故為悅豫。
時有屯夷,事非一揆,爻象適時,有凶有吉。人之生世,亦復如斯。或逢治世,或逢亂時,出處存亡,其道皆系。《易》云:「大矣哉。」陰陽升降,分數二十八,極大小之數,以定吉凶之道。
豫以陽適陰為內順,成卦之義,在於九四一爻。以陽蕩陰,君子之道,變之于解。
Text from Wikisource, not yet checked against a print editio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