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氏易传 · 卷上

豫 坤下震上

京氏易传 · 卷上 · 汉京房撰,吴陆绩注

1

卦配水火木,以为阳用事。《易》云:「利建侯行师。」又云:「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,四时不忒。

2

(虎易注:此处脱漏「而」字,原句为「而四时不忒。」)

3

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」与坤为飞伏。

4

世立元士为地,易奉九四为正正。

5

建丁丑至壬午,

6

积算起壬午至辛巳,以六爻定吉凶,周而复始。

7

五星从位起荧惑,

8

亢宿从位降乙未土,

9

上木下见土,内顺外动,故为悦豫。

10

时有屯夷,事非一揆,爻象适时,有凶有吉。人之生世,亦复如斯。或逢治世,或逢乱时,出处存亡,其道皆系。《易》云:「大矣哉。」阴阳升降,分数二十八,极大小之数,以定吉凶之道。

11

豫以阳适阴为内顺,成卦之义,在于九四一爻。以阳荡阴,君子之道,变之于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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