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 坤下震上
卦配水火木,以为阳用事。《易》云:「利建侯行师。」又云:「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,四时不忒。
(虎易注:此处脱漏「而」字,原句为「而四时不忒。」)
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」与坤为飞伏。
世立元士为地,易奉九四为正正。
建丁丑至壬午,
积算起壬午至辛巳,以六爻定吉凶,周而复始。
五星从位起荧惑,
亢宿从位降乙未土,
上木下见土,内顺外动,故为悦豫。
时有屯夷,事非一揆,爻象适时,有凶有吉。人之生世,亦复如斯。或逢治世,或逢乱时,出处存亡,其道皆系。《易》云:「大矣哉。」阴阳升降,分数二十八,极大小之数,以定吉凶之道。
豫以阳适阴为内顺,成卦之义,在于九四一爻。以阳荡阴,君子之道,变之于解。
维基文库录文,未核印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