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氏易传 · 卷下

算法

京氏易传 · 卷下 · 汉京房撰,吴陆绩注

1

《周礼、太卜》:「一曰连山,二曰归藏,三曰周易」。初为阳,二为阴,三为阳,四为阴,五为阳,六为阴。一三五七九阳之数,二四六八十阴之数。阴主贱,阳主贵。阴从午,阳从子,子午分行。子左行,午右行,左右凶吉。吉凶之道,子午分时。

2

立春正月节在寅,坎卦初六,立秋同用。雨水正月中在丑,巽卦初六,处暑同用。

3

惊蛰二月节在子,震卦初九,白露同用。春分二月中在亥,兑卦九四,春秋分同用。

4

清明三月节在戌,艮卦六四,寒露同用。谷雨三月中在酉,离卦九四,霜降同用。

5

立夏四月节在申,坎卦六四,立冬同用。小满四月中在未,巽卦六四,小雪同用。

6

芒种五月节在午,震卦九四,大雪同用。夏至五月中在巳,兑卦初九,冬至同用。

7

小暑六月节在辰,艮卦初六,小寒同用。大暑六月中在卯,离卦初九,大寒同用。

8

孔子云:「易有四易,一世二世为地易,三世四世为人易,五世六世为天易,游魂归魂为鬼易」。

9

八卦鬼为系爻,财为制爻,天地为义爻,天地即父母也。福德为宝爻,福德即子孙也。同气为专爻。兄弟爻也。

10

龙德十一月在子,在坎卦左行;虎刑五月午,在离卦右行。甲乙庚辛天官,申酉地官;丙丁壬癸天官,亥子地官;戊己甲乙天官,寅卯地官;壬癸戊己天官,辰戌地官。静为悔,发为贞,贞为本,悔为末。

11

初爻上,二爻中,三爻下;三月之数,以成一月。初爻三日,二爻三日,三爻三日,名九日;余有一日,名曰闰余。初爻十日为上旬,二爻十日为中旬,三爻十日为下旬;三旬三十,积旬成月,积月成年。

12

八八六十四卦,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,成万一千五百二十策,定气候二十四,考五行于运命,人事天道,日月星辰,局于指掌,吉凶见乎其位。《系》云:「吉凶悔吝生乎动」。寅中有生火,亥中有生木,巳中有生金,亦云上生之位。申中有生水。丑中有死金,戌中有死火,未中有死木,辰中有死水,土兼于中。

13

建子阳生,建午阴生,二气相冲,吉凶明矣。积算随卦起宫,乾坤震巽坎离艮兑,八卦相荡,二气阳入阴,阴入阳,二气交互不停。故曰:「生生之谓易」。天地之内,无不通也。

14

乾起巳,坤起亥,震起午,巽起辰,坎起子,离起丑,艮起寅,兑起卯。于六十四卦,遇王则吉,废则凶,冲则破,刑则败,死则危,生则荣。考其义理,其可通乎。

15

分三十为中,六十为上,三十为下,总一百二十,通阴阳之数也。新新不停,生生相续,淡泊不失其所,确然示人。

16

阴阳运行,一寒一暑,五行互用,一吉一凶。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,定之以人伦,而明王道。

17

八卦建,五气立,五常法象乾坤,顺于阴阳,以正君臣父子之义。故易曰:「元亨利贞」。夫作易所以垂教,教之所被,本被于有无,且易者包备有无。有吉则有凶,有凶则有吉。生吉凶之义,始于五行,终于八卦。从无入有,见灾于星辰也。从有入无,见象于阴阳也。阴阳之义,岁月分也,岁月既分,吉凶定矣。故曰:「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」。六爻上下,天地阴阳运转,有无之象,配乎人事。八卦仰观俯察,在乎人;隐显灾祥在乎天。考天时,察人事,在乎卦。八卦之要,始于乾坤,通乎万物。故曰:「易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」。久于其道,其理得矣。

18

卜筮非袭于吉,唯变所适。穷理尽性于兹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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