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氏易传 · 卷中

鼎 巽下离上

京氏易传 · 卷中 · 汉京房撰,吴陆绩注

1

木能巽火,故鼎之象。亨饪见新,供祭明矣。《易》曰:「鼎取新」。

2

(虎易注:此句出于杂卦传,原句为「鼎,取新也」。)

3

阴阳得应,居中履顺,三公之义,继于君也。

4

阴穴见火,顺于上也;中虚见纳,受辛于内也。金玉之铉在乎阳,飨新亨饪在乎阴。与巽为飞伏。

5

九二立大夫为世,六五居尊见应。

6

建始庚戌至乙卯

7

积算起乙卯至甲寅,周而复始。分土木入离巽。

8

五星从位起镇星,

9

奎宿从位降辛亥水,

10

分气候三十六。

11

火居木上,二气交合,阴阳巽顺,器具形成。金玉坚刚,配象阴阳,升降六位,递相迁次,

12

九三适变,以阳入阴,见乎坎险。

13

降入水火未济卦。

14

(虎易注:水火未济,当为火水未济之误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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