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结
大抵辨三易,运五行,正四时,谨二十四气,志七十二候,而位五星,降二十八宿,其进退以几。而为一卦之主者,谓之世。奇偶相与,据一以起二,而为主之相者,谓之应。世之所位,而阴阳之肆者,谓之飞。阴阳肇乎所配,乾与坤,震与坎,巽与离,艮与兑。而终不脱乎本,以飞某位之卦,乃伏某宫之位。以隐显佐神明者,谓之伏。起乎世而周乎内外,参乎本数以纪月者,谓之建。终之始之,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,谓之积。会于中,而以四为用,一卦备四卦者,谓之互。
乾建甲子于下,坤建甲午于上。八卦之上,乃生一世之初。初一世,之五位,乃分而为五世之位。其五世之上,乃为游魂之世;五世之初,乃为归魂之世。而归魂之初,乃生后卦之初。其建,刚日则节气,柔日则中气。其数虚则二十有八,盈则三十有六。盖其可言者如此。
若夫象遗乎意,意遗乎言,则错综其用,唯变所适。或两相配而论内外二象,若世与内,革水火配位,离火四世水。若世与外。用金木交争,外先金初世木。或不论内外之象,而论其内外之位;萃土木入艮兑,初土四水。或三相参而论内外与飞,贲土火木分阴阳,艮土离火飞水。若伏;旅火土木入离艮,离火艮土休伏木。或相参而论内外世应建伏;观金土火木,互为体建,金水应内,土伏火外木。或不论内外,而论世建与飞伏;益金土入震巽,世与飞土,建与伏金。或兼论世应飞伏;复水土见候,世应水土,飞伏水土。屯土木应象,世应土木,飞伏土水。或专论世应;夬金木合乾兑,入坤象,世金应木。蛊金木入艮巽,世金应木。或论世之所忌;履金火入卦,初九火阙九四火,克九五世金爻,及乾爻金。或论世之所生;巽火木与巽同宫,世木巽木见火。于其所起,见其所灭;大壮起于子,灭于亥。于其所刑,见其所生。随金木交刑,水火相激,兑金巽木。故曰:死于位,生于时;死于时,生于位。苟非彰往而察来,微显而阐幽者,曷足以与此。
乾 姤 遁 否 观 剥 晋 大有 震 豫 解 恒 升 井 大过 随 坎 节 屯 既济 革 丰 明夷 师 艮 贲 大畜 损 睽 履 中孚 渐 坤 复 临 泰 大壮 夬 需 比 巽 小畜 家人 益 无妄 噬嗑 颐 蛊 离 旅 鼎 未济 蒙 涣 讼 同人 兑 困 萃 咸 蹇 谦 小过 归妹
维基文库录文,未核印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