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氏易传 · 卷中

讼 坎下乾上

京氏易传 · 卷中 · 汉京房撰,吴陆绩注

1

生生不绝之谓道。六位不居,返为游魂。离宫八卦以讼为反四,

2

天与水违,曰讼。

3

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,非所背,顺为正。金与水,二气相资,父子之谓。健与险,内外相激,家国之义。出象故以则,斯可验矣。与巽为飞伏。

4

诸侯居世,元士见应。

5

建始戊午至癸亥,

6

积算起癸亥至壬戌,周而复始。火水入卦。

7

五星从位起荧惑,

8

毕宿从位降壬午火,

9

分气候三十六。

10

天下见水,阴阳相背,二气不交,物何由生。吉凶宗于上九,进退见于九四,二居中履正,得其宜也。

11

阴阳升降,复归内象。

12

次降天火同人卦。

维基文库录文,未核印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