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刪卜易 · 卷之四

同舟共行章第九十三

增刪卜易 · 卷之四 · 野鶴老人著,李文輝增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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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行共處應爲尊,南路同舟一樣論。應傷世位遭他害,墓絕空破見吾恩,只宜生合相扶助,永賴維持如至親。三合同途皆遂意,六沖半路便灰心。起居爲害搖兄鬼,水睦淸平動子孫。占他人以應爲用,占親戚必看用神,不宜兄鬼動而克世,最宜相合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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