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刪卜易 · 卷之三

身命章第三十六

增刪卜易 · 卷之三 · 野鶴老人著,李文輝增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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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書占身命,謂妻財子祿一卦,能包壽夭窮通,六爻兼斷。殊不知父子財官兄弟,各有相忌相傷,若以一卦而兼斷者,卽如父母旺相,變應之微,又曰父旺傷子,豈世之有父母者,皆無子嗣之人也?又曰見兄則財莫能得,又爲克妻之神,又曰兄弟爻與紫荊並茂,倘值旺兄持世,克妻耶?耗財耶?手足外傷耶?易林補遺有曰兄動妻亡財相,故執此論者,世之貧人寒士,皆失偶之人耶?至於財官子孫皆同此論,不暇細辧。必兼而斷者,卽先醫猶在,執此問之,知亦無從置喙。覺子曰予今得其法,乃分占之法也,占父母占兄弟,另占—卦終身財福何如?占終身功名有無?占終身夫妻偕老否?占終身子嗣及幫元俱宜分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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