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會 · 卷六目錄學習 / 典籍 / 三命通會 / 卷六棄印就財三命通會 · 卷六 · 明萬民英撰橫排直排1經云:棄印就財明偏正,印綬忌財,此理甚明。正印居月令者,決不可見財,若居年時,月令見財只用財格,喜印生身,敵財為福。若偏印,月令年時見財無妨,為棄印就財,舍輕用重。如壬生申月,丙生寅月,坐長生之地,年時得財,即身旺喜見財地,如此造化,必主棄祖基而自創別業立身。維基文庫錄文,未核印本。 維基文庫尚未錄入卷十至卷十二,暫缺。 此書錄文為簡體字,繁體為程式轉換,術語另行校正,仍可能有誤;簡體頁為錄文原貌。上一章胞胎逢印綬下一章論倒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