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會 · 卷三目錄學習 / 典籍 / 三命通會 / 卷三論六厄三命通會 · 卷三 · 明萬民英撰橫排直排1厄者,遭乎難者也,常居馬前一辰,劫後二辰,死而不生謂之厄。申子辰水局,水死在卯;寅午戌火局,火死在酉;亥卯未木局,木死在午;巳酉丑金局,金死在子,所以為厄。若有救護,有扶持,逢生旺兼貴氣相助,則吉,究竟一生蹇滯。《壺中子》云:“六厄為剝官之煞,李廣不封侯是也。”維基文庫錄文,未核印本。 維基文庫尚未錄入卷十至卷十二,暫缺。 此書錄文為簡體字,繁體為程式轉換,術語另行校正,仍可能有誤;簡體頁為錄文原貌。上一章論災煞下一章論勾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