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會 · 卷六目錄學習 / 典籍 / 三命通會 / 卷六財旺生官三命通會 · 卷六 · 明萬民英撰橫排直排1《繼善篇》云:富而且貴,定因財旺生官。蓋財有生官之理,既取財為用,不要見官,若見官則為財官格矣。柱有傷食,雖財厚亦不能生官。如戊己以亥子、壬癸為財,以寅卯甲乙為官,若生壬子、癸亥月,四柱不見寅卯甲乙,是為財旺生官,如此元命因富致貴,或納粟及儀賓之類,若月令財無損克,亦主登科,透庚辛則不能生,不以此格論。維基文庫錄文,未核印本。 維基文庫尚未錄入卷十至卷十二,暫缺。 此書錄文為簡體字,繁體為程式轉換,術語另行校正,仍可能有誤;簡體頁為錄文原貌。上一章時帶正馬下一章天元坐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