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 坎下震上
陰陽積氣,聚散以時,內險外動,必散。《易》云:「解者,散也。」
(虎易注:《易》無此句。考《易、序卦》曰:「解者,緩也。」《易、雜卦》曰:「解,緩也。」)
解也,品彙甲拆,
(虎易注:「拆」字當為「坼」字之誤。)
雷雨交作,
積氣運動,天地剖判。成卦之義在於九二,與坎為飛伏。
立大夫于世為人,而六五降應,委權命於庶品。
建戊寅至癸未,
推吉凶於陰陽,定運數于歲時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,周而復始。
五星從位起鎮星,
氐宿從位降戊辰。
木下見水,動而險。
陰陽會散,萬物通焉。
升降屬陽蕩陰,以陽為尊。尊者高而卑者低。變六三為九三恆卦。分氣候定數,極位於三十六。
變坎入巽,居內象為雷風,運動鼓吹萬物,謂之恆。
維基文庫錄文,未核印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