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氏易傳 · 卷上

遁 艮下乾上

京氏易傳 · 卷上 · 漢京房撰,吳陸績註

1

陰爻用事。陰蕩陽,遁。金土見象,山在天下為遁。

2

陰來陽退也。小人君子汙隆,契斯義也。《易》云:「遁世無悶。」與艮為飛伏,大夫居世。

3

建辛未為月。

4

(虎易注: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。)

5

六二得應,與君位遇建焉,臣事君,全身遠害。

6

建辛未至丙子,陰陽遁去,終而伏位。

7

積算起丙子至乙亥,周而復始。

8

陽消陰長,無專於敗。《系》云:能消者息,必專者敗。

9

(虎易注:考此句,不是出於《系辭》,而是出於《易緯、乾鑿度》。)

10

五星從位起太陰,鬼宿入位降丙辰。

11

(虎易注:元土當為元士之誤。)

12

配於人事:為背,為手。

13

於類為狗,為山石。

14

內外升降,陰陽分數二十八候。

15

土入金為緩,積陽為天,積陰為地。山所地高峻,逼通於天。是陰長陽消,降入否。

維基文庫錄文,未核印本。